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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新一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促就业政策措施

  实施3项毕业生就业补贴新政、集中开展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出台新一轮“3+1”高校毕业生等政策,优化完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助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启动实施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的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确保到年底上海市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

  其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招用上海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上海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相关单位均可按人民币2000元/人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上海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补贴标准为按照上海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补贴不超过12个月。

  据介绍,上海将集中开展的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聚焦上海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上海登记的失业青年,旨在通过强化十个“一”举措,确保到年底上海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同时有就业意愿的上海登记失业青年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这十项举措主要包括:形成一个实名信息库,加强对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动态排摸;实施一人一策就业结对帮扶,并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等。

  此前,上海已出台多项政策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如鼓励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基层就业,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面向应届生开放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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