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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增设两奖项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还设有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合作奖。

  修订后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下称《办法》)1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新增设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目前,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类别增至7类。

  据介绍,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设立是为了奖励在推动广东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除此次增设的两个奖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还设有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合作奖。

  据《办法》显示,此次增设的青年科技创新奖授予在科学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研人员;另一个增设的科技成果推广奖则授予将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并促进该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

  同时,《办法》新增了对从事科普相关活动的授奖条件作出相关说明。在“科技进步奖”的授奖条件中,《办法》明确了该奖项授予完成、应用、普及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推动科学技术普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此外,《办法》还明确提出,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充分发挥社会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的积极作用,并鼓励提名者从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中择优提名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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