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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 四川有了细化标准
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我国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外籍高层次人才。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四川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发布,其中将外籍高层次人才依据取得成就高低分为A1、A2、A3三个层级,进一步细化人才认定标准,加强四川省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工作。

  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我国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四川省新出台的《办法》重点聚焦A类人才,结合现有标准并进行了细化。

  《办法》称,外籍高层次人才在认定上,将依据取得成就高低分为A1、A2、A3三个层级。其中,A1类包括2个方面19条认定标准,突出国家人才计划和政府奖励,以及国际公认的专业顶尖成就。

  A2类包括3个方面17条认定标准,涵盖省部级人才计划和政府奖励,以及国际公认的高水平专业成就和担任特定高级别管理职务的人才。

  A3类包括5个方面22条认定标准,除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和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外,聚焦创新创业和优秀青年人才,特别把拥有高技术发明专利、获得创业风险投资的人才以及青年博士和博士后纳入认定范围。

  《办法》称,在四川省内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或创办企业在四川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外籍人才均可申请认定。

  笔者从四川省科技厅了解到,四川省外籍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有效,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才,可随时重新申请认定。外籍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为其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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