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学科属性
1.1.2 地域属性
1.1.3 职称属性
1.1.4 性别属性
1.1.5 年龄属性
1.1.6 婚姻属性
1.2 求职者学科分布 1.3 求职关注热点目录
DIRECTORY1.1.1 学科属性
1.1.2 地域属性
1.1.3 职称属性
1.1.4 性别属性
1.1.5 年龄属性
1.1.6 婚姻属性
1.2 求职者学科分布 1.3 求职关注热点3.1.1 参会高校层次属性
3.1.2 参会高校地域属性
3.1.3 参会高校频次属性
3.2 “海外学者中国行”3.2.1 招聘人数与场次属性
3.2.2 主办高校地域属性
3.3 猎头服务3.3.1 委托高校层次属性
3.3.2 委托单位地域属性
3.3.3 政府合作概况
2021年,意义非凡。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奔向2035年远景目标的新起点。2021年9月27日至28日,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高度,为新时代人才工作擘画蓝图。
2021年,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留学人员的学业安排和职业规划,延期毕业、间隔年、升学难等情况在疫情下较为常见,国际就业市场的改变等因素也使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求职的意愿整体增强。2021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毕业人数约8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约2万人,规模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博士研究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
2021年,中国高层人才服务市场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本文以2021年度内学术桥平台求职招聘数据、视频“云”招聘、国际青年学者论坛、高层次人才寻猎、人才评价等表现,对高层次人才服务市场进行分析,为计划入职高校的博士,为有人才需求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等了解高层次人才市场各主体中各自处于什么位置,为高层次人才求职活动、用人单位(高校、院所、企业)等人才引进和评价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2021年学术桥平台新增1,674家用人单位(高校、院所、企业),新增43,277位人才注册,新增351,026份职位投递申请。2021年,学术桥共举办10场全球高层次人才视频“云”招聘,17个省份的74家用人单位累计参加160场次视频“云”招聘,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51,487人次;承办29场高校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向学校推荐人才10,089人次;“破五唯”评价改革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学术桥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接受315所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委托,服务27,195个被评人/项目,出具92,764份专家评审报告;接受665位学者个人评审服务委托,出具1,295份专家评审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学术桥平台新增1,674家用人单位(高校、院所、企业),在招职位72,705个;新增43,277位人才注册,新增351,026份简历投递申请。
学历属性
2021年度新注册求职者中,98.17%的人具有博士学位,13.1%的人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TOP200高校。另外,在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求职者中,2.59%的人具有博士后经历。
地域属性
2021年度新注册求职者中,53.91%的人具有海(境)外经历。
职称属性
2021年度新注册求职者中,36.68%的人具有职称,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人占比3.57%(教授、研究员,占1.23%,副教授、副研究员,占2.34%),另有55.04%的人尚未获得职称,8.28%的人对职称信息选择保密。
牛校毕业的博士生,高校一般会直接给副教授或者教授的职称和待遇。进入普通高校的绝大多数学者都具有博士学位,在很多高校中博士学位先按副教授的待遇,首次聘期考核优秀者,可直接认定副教授。首次聘期考核一般要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论文、课题、专利、课时等也在考量范围,正常情况下2-3年可以评上副教授。
学术桥自2016年开通学术评审评估服务,众多来自高校、院所和企业的专家受学术桥委托对被评人/项目进行评审。随着学术评审评估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专家正在成为学术桥引才服务对象。可以预见,学术桥平台高级职称的求职者占比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性别属性
2021年度新注册求职者中,57.21%为男性,42.57%为女性,另有0.22%的求职对性别选择了保密。
与2020年相比,2021年学术桥平台女博士数占比上升了5%。教育部数据显示,1997年全国博士在读人数34,402人,女性占比为18.77%;到了2019年,全国读博人数为424,182,女性占比为41. 32%。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女博士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一情况在美国尤为明显:《自然》全球博士生调查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连续9年多于男性。2017年该比例达到历史新高,为53% [1] 。
年龄属性
2021年度新注册求职者年龄超七成的人在35岁(含)以下。其中25岁以下(含)占0.4%,25-30岁占32.1%,31-35岁占36.8%,36-40岁占17.2%,41岁(含)以上占13.5%。
在“非升即走”和无事业编的压力下,年龄优势和学术潜力激励着青年学者努力找到更好的发展机会,他们或刚从学校毕业,或者工作时间不长,鉴于招聘中常见35岁的坎,希望能趁着年龄和学术潜力或水平的优势找到新的发展机会。
婚姻属性
数据显示,学术桥2021年度新注册求职者42.07%的人未婚,29.61%的人已婚,还有28.32%的人对自己的婚姻状况选择保密。学术桥人才顾问与学者们日常交流频繁,他们坦言,未婚学者刚从学校毕业,或者工作时间不长,甚至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太多“头衔”,高校看中的是学者的潜力。对于已婚学者,目前大部分高校可以给青年人才提供解决配偶工作以及子女就学等福利,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做科研。
2021年度TOP30求职热门学科中,理科、工科位居前列,排名第一的是化学,占比9.93%,其次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占比5.96%,材料科学与工程占比5.94%。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学科类人才占比稍小,分别为2.86%和2.72%。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求职者人数紧随仪器科学与技术、体育学和建筑学之后,占比达0.41%。据2021年12月7日教育部发布会消息[2],短短五年内,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由450余家发展到1,400余家。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已由2016年的39个增至10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由129个增至279个,学位点数量位居各学科前列。可以预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求职者占比还有可能进一步上升。
据学术桥平台反馈的数据,2021年度目标院校科研平台的发展情况及团队成员情况最受求职者关注,占比达25.51%;其次是首聘期考核和“非升即走”的相关政策,以及学校层次及招聘要求与自身条件的匹配度,这两个要素占比很接近,为18.72%和17.39%。以上三个关注点,在海外博士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他们身处国外,受时差和地域限制,无论是在获取信息的及时性上还是在与高校沟通上,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对于跳槽的高校教师,他们关注的问题与初求职的人有着明显的区别,他们主要担心年龄、职称晋升、配偶子女等待遇和配套福利问题。
2021年,学术桥招聘系统成功升级,用户体验显著提升,招聘职位数和单位数增加明显。2021年,国内新开建一批大学和校区、分校及国际共建院所,优质高职院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对招聘职位数和单位数增加亦有贡献。2021年度学术桥平台新增1,674家用人单位(高校、院所和企业,部分高校以其二级学院作为新单位入驻),在招高校教学科研类职位72,705个。
学科属性
2021年度学术桥平台各学科职位中,工学学科职位数位居首位,工学类在招职位占全库在招职位比例达25.79%。文学、医学、理学类在招职位在紧随其后,分别占11.24%、9.26%和8.6%。
与2020年相比,2021年各学科职位增加率最高的学科为法学,达33.02%,法学类职位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和方向需求职位数增加率较高,这一点与学术桥求职数据变化情况相对应。排名前2-4位的依次为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和工学,增长率分别为30.59%、29.35%、27.51%和23.69%。
地域属性
2021年度,各地区职位数与当地高校和科研资源大致呈正比关系。
层次属性
在招聘职位中,以教师招聘为主。2021年度,教师岗位招聘占比高达76.22%。 其他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如院士、特聘教授、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等,在整个招聘岗位需求中约占比9%。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发布及招聘主要以学术圈内优质平台发布、人才引荐或高端猎头服务为主。同时,通过猎头主动寻访,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高校采用。
2021年度,教学教辅类岗位一如既往保持了25%左右的增长率。博士后需求职位增长57.69%,成为一大亮点。
我国博士后制度自1985年建立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哪里需要科研,哪里就有博士后的身影。截至2020年,我国累计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25万余人。仅“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96家,博士后在站期间专利申请数量总数约4.94万项。2021年新当选的149位两院院士中,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就有25人,占比16.8%[3]。2021年度,学术桥吸引了一大批以招聘博士后为主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实验室、课题组的合作。
与2020年度相比,2021年度学术桥平台各层次高校中,原“985工程”院校、原“211工程”院校招聘职位平均增幅在10%左右。高职高专院校招聘职位增幅比较高,达35.91%。根据教育部2021年1月印发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应不低于15%。对于很多有望升本的优秀高职院校来说,招聘博士师资,也成了学校做好升本准备的一项必要工作。
2021年度,学术桥共举办10场全球高层次人才视频“云”招聘,17个省份的74家用人单位(高校、院所和企业)共参加160场次视频“云”招聘活动,51,487人获得候选推荐服务;承办29场高校国际青年学者论坛,10,089人获得候选推荐服务。
学术桥的求职者在平台投递简历找机会的同时,可以主动或受邀参加视频“云”招聘活动、国际青年学者论坛,或者通过学术桥猎头服务,增加和心仪高校的沟通交流机会,以求尽快拿到目标学校的Offer。
学术桥视频“云”招聘已经走过14个年头,已成为高层次人才服务领域内最有影响力的品牌之一。视频“云”招聘以“精准预约面试”为服务特色,助力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求职和招聘。视频“云”招聘活动采取预约面试机制,每一场活动,学术桥都会通过学术桥官网、中国教育在线、Science、Wiley、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微信、微博等媒体矩阵广泛宣传,并在海内外学者社群交流,获得百万级关注,吸引学者报名,随后经过专业顾问与学者和高校进一步沟通、筛选和确认,最终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021年度,学术桥共举办10场全球高层次人才视频“云”招聘,51,487人次报名参加获得向高校推荐的机会, 14,755人次通过高校初选,再经由双方确认,最终成功预约面试5,634人次,平均每家单位每场次面试35人次。
2021年学术桥推荐人才初选通过率达28.66%,与2020年相比,增长近4%,这说明,学术桥的人才顾问团队对于各类高层次人才画像与国内用人单位的岗位画像的评估和匹配更加精准和完整了。他们与各高校院所和企业人事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对高校的招聘流程和政策、招聘公告的把握和理解也更为精准和深刻。
参会高校层次属性
参加视频“云”招聘的高校中,原“985工程”院校、原“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参加数占比12.16%,参加的场次总占比为25.63%。
参会高校地域属性
参加视频“云”招聘的高校,从地区来看,华东、东北和华北地区高校数量和场次位列前三强。其中,华东地区38所(占比51.35%)高校参会73场。东北地区9所高校参会29场,华北地区8所高校参会25场。
参会高校频次属性
2021年度共74所高校参加视频“云”招聘。其中2所高校参加了10场,1所高校参加了8场,2所高校参加了7场,7所高校参加了4场。参加1-3场的高校62所,共参加90场次。经高校反馈,不能参加更多场次的原因主要在于视频招聘会局限于一天内进行,人事处和学院的老师们工作繁忙,分身乏术。考虑到高校和人才对于云招聘形式的更多期待,2022年,学术桥将新增“云选周"服务,以便高校人事处、各学院负责人可以在一周的时间内,根据自己的时间来灵活安排面试时间。视频“云”招聘参加三场次(含)的单位见下图。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度视频“云”招聘新增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如美的集团、海尔集团、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倍捷锐科技有限公司等。
自2016年起,学术桥以“海外学者中国行”为活动品牌发起国内高校引才论坛,目前已协助29个省、市、自治区近200所高校成功举办国际青年学者论坛。
国际青年学者论坛旨在为海(境)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拓国际视野,增进学术合作。高校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汇聚一批不同学术背景的优秀学者,畅通高校与人才沟通渠道,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紧密联系与合作,助力高校引才。
招聘人数与场次属性
2021年度,学术桥与高校合作举办29场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含6场专场视频招聘会),向学校推荐10,089人次;经与高校和求职者双方沟通确认,最终878人参会,其中189人与高校签约。值得一提的是,学术桥推荐人才平均入选率达22.97%。
国际青年学者论坛筹划周期长,筹备工作涉及到前期宣传推广和经费预算报批等。完成这些筹备工作通常需要2-3个月,如从开学后筹划,一般要到5月份和12月份正式举办。
2021年的29场国际青年学者论坛,有5场安排在上半年占17.24%,24场安排在下半年82.76%,其中19场在第四季度举办65.52%。同时,受疫情的影响,一些原定于第四季度早些时间举办的高校,最终确定在线上举办论坛,以保证学校人才引进工作进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
主办高校地域属性
2021年举办的29场青年学者论坛/专场视频招聘会,东部地区仍然是最活跃的。上海地区高校举办了7场,位居榜首,包括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在内的高校举办了论坛;山东地区的山东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工商学院、青岛大学、青岛农业大学5所高校各举办了一场。2021年,西南地区的高校,西南民族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均委托学术桥举办了论坛。
猎头服务是所有人才服务的VIP规格服务。2021年,学术桥服务了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部门等60家用人单位,其中高校54所。学术桥人才顾问向用人单位推荐候选人超过20,000人次,用人单位已反馈的占27.2%,尚在洽谈中的占19.2%。
2021年,学术桥猎头服务共成功推荐661名人才入职服务单位。
委托高校层次属性
2021年度,委托学术桥寻猎人才的单位中,普通本科占53.33%,原“985工程”院校和原“211工程”院校分别占11.67%和15%。
委托单位地域属性
2021年度,委托学术桥寻猎人才的单位中,浙江省10家、湖南省8家、上海和四川各7家、安徽省6家、山东省4家。其他18家用人单位分布于广东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西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地。
在与高校人事工作者的沟通中,学术桥人才顾问发现,教学科研类高端精准内推服务,与市场上现有猎头服务相比,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兴产品和服务。学术桥深耕高层次人才服务10多年,已建立起一套成熟的人才服务体系,有庞大的人才数据库和专业的团队及成熟的流程支撑,已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相信选择学术桥猎头服务的高教领域用人单位会越来越多。
政府合作概况
2021年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等政府部门,在人才工作中服务意识极强,主动作为,选择学术桥猎头服务为当地用人单位内推高层次人才。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就“海聚英才云选会”等项目与学术桥合作。2021年,学术桥凭借庞大的全球高层次人才库和学者社群,为上海人才中心寻猎到有意来上海发展的,来自全球36个国家的优秀青年才俊超过2000人,其中QS世界大学排名TOP200高校毕业博士近1000人。学术桥还协助组织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等12所上海地区高校和院所参加“海聚英才云选会”,与海外英才一对一沟通面试,协助上海高校引进国际化人才。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与学术桥合作,共享学术桥海内外的人才资源、宣传资源。学术桥为温州搭建专属人才库,向温州市用人单位(高校、院所、企业)推荐意向浙江或意向温州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快人才引进进程。2021年,学术桥向温州推荐的专家人才70%以上有国外工作或学习经历,拥有与该市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硬核”技术。
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进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深化小同行评价,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学术桥积极响应国家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开展第三方人才评审服务模式,坚持贯彻“分类+小同行”评审评估原则,为众多单位提供专业、公正且高效的学术评审评估服务。
2021年度,学术桥为315所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以及医院等单位,提供第三方评审服务,送审项目809个,送审人/团队总计27,195人/团队,出具专家评审报告92,764份。
通过学术桥评审服务出具的专家意见表广泛应用于送审单位的多种场景。其中,主要应用场景的被评人/项目数以及专家意见表份数,如下:
2021年1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4]。《指导意见》明确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受政府部门政策指导,疫情影响、研究生扩招、就业压力增大以及国家对硕士博士毕业论文的严控等因素影响,硕士论文评审也将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参会高校和送审人数还会持续增加。
事实上,高校的人才引进、考核、晋升等工作,一直以来是高校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学术桥评审评估服务广泛应用于“引进评审、职称评审、聘期考核、校内人才项目评审、硕博论文评审、博导评审、教学水平评审、著作评审等”等多种场景。在破“五唯”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打破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单一评价标准,让更多优秀的人才得到录用、晋升等。
2021年度,学术桥为315所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及企业所提供第三方评审服务。这些送审单位中,原“985工程”高校有22所,占总数的56.41%;原“211工程”高校有71所,占总数的61.21%; “双一流”建设高校共80所,占总数的58.39%。
2021年度,在315所送审单位中,“双非”高校评审需求达74.6%,与去年占比51.22%相比,呈明显上升之势。
高校层次属性
高校类型属性
2021年度,在学术桥服务的高校中,理工类最多,占比33.12%,其次是综合类、财经类、医药类、师范类、农林类和政法类,等等。
高校地域属性
2021年度,在学术桥服务的高校中,华东地区高校占比35.7%,居第一。其次为华北、华中地区,占比分别为18.83%和12.99%,再次为东北、华南、西南和西北,占比分别为9.09%、8.44%、6.49%、5.84%。
除了专业的评审服务团队,连年增长的评审需求,还需要大量的专家资源支撑。学校的类别和层次、学校参评的项目以及层次,决定了评审专家的层次需求。
学术桥评审专家目前主要分为国家级和普通级,国家级包括两院院士、杰青及其他国家级专家;普通级专家则指国家级专家以外的其他专家,他们来自原“985工程”院校、原“211工程”院校、普通高校、高职高专、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均具有高级职称。
2021年,学术桥受委托的评审服务,要求国家级参评的专家占比9.62%,普通级专家参评的人数占比高达82.90%。普通级专家占比较大,评审需求量也很大。2021年度内硕博论文评审占23.6%,接近四分之一评审的需求是普通级专家,其对评审专家的需求更加个性化,不仅区分正高、副高,还包括区分博导、硕导,专硕、学硕等,有些更是需要企业任职要求,这些,学术桥专家资源均能较好的满足。
学术桥评审专家库现有各学科领域专家超过12万。国内评审专家9万余位,其中,国家级专家占比23%,正高级职称专家占比73%,副高级职称专家占比12%;国内专家中39%来自原“985工程”高校,57%来自原“211工程”高校,61%来自"双一流"建设院校;58.2%拥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海外评审专家3万余位,包含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各类科研学术领域高层次人才,有力的支撑了国际评审需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校委托学术桥进行国际评审。
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机构评定的改革画卷仍在接续铺展。学术桥的学术评审评估服务工作,会继续贯彻“分类+小同行”评审评价原则,为众多单位提供专业、公正且高效的学术评审评估服务。
2021年,意义非凡。对于求职学者、引才单位、送审单位如此,对于学术桥来说,也是如此。
疫情的反复,国际大变局,越来越多的海外学者回国。国内高层次人才市场竞争加剧,“躺平”已不可能。高校也尽可能提供更好的薪酬、平台以及人才支持计划和项目申报支持以吸引更优秀的人才。
引进人才重要,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引领人才、成就人才同样重要。高校、院所和企业深入学习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学术桥第三方人才评审服务,贯彻破“五唯”精神为各单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协助高校让更多有优秀的人才得到录用、晋升等。
人才强国,任重道远。2022年,学术桥将诚心以待,再接再厉,助力更多的学者发展,助力更多高校、院所、企业的引才用才留才工作,助力国家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1] 参考自:女性读博满意度更低?来自《自然》全球博士生调查的数据
学术桥评审专家目前主要分为国家级和普通级,国家级包括两院院士、长江、杰青、万人及其他国家级专家;普通级专家则指国家级专家以外的其他专家,他们来自原“985工程”院校、原“211工程”院校、普通高校、高职高专、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均具有高级职称。
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8025208259260878
[2] 参考自: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已有1400余家
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8485766618859215
[3] 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AwfGtkOeN6rmjLRaSKW-w
[4] 参考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印发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101/t20210126_511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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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将“科学技术人员”作为专章,提出国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科学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培养和造就专门的科学技术人才,保障科学技术人员投入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活动。国家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优化科学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完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发现、引进、使用、评价机制,实施人才梯队、科研条件、管理机制等配套政策。完善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优化收入结构,建立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科学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执行。对从事不同科学技术活动的人员实行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方式,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合理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设置评价周期。发现、培养和使用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情况,应当作为评价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重要内容。原始记录等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予以免责。(来源:中国政府网)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重点使用方向包括: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等。基本科研业务费分别用于支持自主选题项目、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来源:财政部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强化人才就业扶持政策,支持按照“原户口不迁、原关系不变、收入有提高、待遇有提升”的原则,建立特殊类型地区“人才飞地”政策,支持基层引进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提出科研院所可从基本科研业务费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并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结余资金由科研院所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要求统筹安排使用,不再收回。科研院所应当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年度预算的50%。(来源:财政部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提出按中央要求推进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国家科研院所做好改革工作。“兴辽英才”计划对辽宁沿海经济带倾斜支持,推进“带土移植”引才方式,创新“候鸟型”柔性引才机制,支持企业设立“人才飞地”研发机构,畅通海外科学家入境工作通道。积极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经理人。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产业有效衔接,培养一批“辽宁工匠”。沿海6市设立市级人才服务窗口,为相关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一站式”服务。(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大力吸引创新人才,实施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引进和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鼓励科技人才在区域内自主流动、择业创业。支持在人才评价、外籍人才引进等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鼓励成渝地区大学面向全球招生,引进优秀博士后和青年学者。支持引进国内外顶尖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成渝地区合作建设研究院和研发中心,设立长期、灵活、有吸引力的科研岗位。支持建立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放宽境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资格)考试限制,支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投资就业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来源:新华网)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纲要》提出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建设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支持西部地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规划》提出推进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充分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有效落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奖励和报酬制度。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决策机制。(来源:中国政府网)
◆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提出,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包干制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无需履行调剂程序。对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按照工资制度进行管理。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预算制项目,间接费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为: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6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50%;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40%。自然科学基金委准予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使用。(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国家发改委、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建立健全面向未来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动支持青年人才发展,为青年人才创造多学科交叉、多行业融合的交流平台和发展机遇。制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科技类)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将目录所列人才纳入优先支持和服务范围。试点推进创业孵化期内的外国人才及团队办理工作许可,便利外国青年人才、科研团队成员、科技企业骨干办理工作许可。优化科技人才数据库等公共产品对企业引才育才的支持机制。优化市属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机制,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科技创新人才“双向设岗”,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开展成果转化。持续建设全球高层次科技专家信息平台,制定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和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指标与测度方法体系。(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财政部、科技部发布《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在采用前补助方式支持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组织机制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采取包干制等资金管理方式。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为: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25%;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20%。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每个课题应当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来源:财政部网站)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纲要》旨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其中,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方面,提出“坚持严格保护的政策导向,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方面,提出“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建立完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来源:新华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对论文、专利数量不作硬性要求,注重实验教学效果、实验技术成果,注重实验创新意识和方法,注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突出实验技术人才在实验教学、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实验管理、实验创新、实验设备研制改造、技术开发、平台建设、解决问题、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实绩和贡献。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给内、外部评审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评鉴。对在重点研发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实验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实验技术人才等,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办法,允许直接申报评审高级或正高级实验师。(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方案》提出建设高端创新人才基地,联动周边区域科技基础设施,完善国际人才服务、创新基金、孵化器、加速器等全链条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引领产业创新的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建立完善外籍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更开放的全球人才吸引和管理制度,为外籍人才申请签证、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提供便利。(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促进境内外人才集聚。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完善外国人才签证政策,便利国际人才参与合作区建设。建设国家级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支持在合作区采取便利措施,鼓励具有澳门等境外资格的医疗领域专业人才依法取得境内执业资格。推动在合作区创新创业就业的澳门青年同步享受粤澳两地的扶持政策。(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下放预算调剂权,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允许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鼓励人才自由流动,实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推进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和服务政策有机衔接,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到中部地区就业创业。允许中央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中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零门槛”。(来源:新华网)
◆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在若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探索设立女科学家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奖励、国家人才计划等各类评审工作中,逐步提高女性专家参与比例。国家人才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报人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资助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研究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指标体系,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来源:科技部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建立以技术经理人为主体的评价人员培养机制,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发明披露、评估、对接谈判。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重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控制奖励数量,调整国家科技奖评奖周期。对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等高质量成果,提高其考核评价权重。不得把成果完成人的职称、学历、头衔、获奖情况、行政职务、承担科研项目数量等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和人才计划评审的参考依据。(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要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要求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发布《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引导相关单位在学术评价、人才评价中准确把握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防止简单“以刊评文”、以“核心期刊”“来源期刊”等评价学术期刊及论文质量,反对“唯论文”和论文“SCI至上”等不良倾向,避免SS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鼓励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本科生、研究生申请学位和毕业考核不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情况简单挂钩。在科研课题申报、学术人才遴选中,应明确学术成果在我国期刊首发的比例,引导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更多在我国期刊发表。(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
◆国务院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纲要》提出要鼓励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养联盟,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设立科普专业。(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条例》提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来源: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予以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国家健全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成果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对农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农业科技人才”。(来源:中国人大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创新改革的重点任务。构建高效运行的科研体系方面,提出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机构更大人事自主权。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方面,提出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推动技术总师负责制。促进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提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和容错机制,推进技术要素市场配置改革,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来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在健全技术服务机制方面,提出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开展产业帮扶,继续在脱贫县设立产业技术专家组,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方面,提出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向脱贫地区延伸覆盖,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方案》提出要优化创新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包括落实互认互通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海外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成员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给予更大便利。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奖补政策,放宽异地就业人才在购房、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条件,出台购房、租房优惠政策,创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环境。(来源:科学技术部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鼓励科研组织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改进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收益激励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逐步建立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强化专利质量和转化绩效导向,在部门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等环节中,进一步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绩效等指标,坚决杜绝简单将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考核指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通知》部署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精益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其中提出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和选派到企业工作等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地。探索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的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科技人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成效评价将“破五唯”要求贯穿全方位、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体现“双一流”建设本质要求,充分体现“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改革导向。成效评价由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和学科建设评价两部分组成,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分别按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六个方面相对独立组织,综合呈现结果;学科建设评价,主要考察建设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成效。(来源:教育部网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指引》旨在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可供参考的方式方法。其中提出高技能领军人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制,并明确实行相应工资制度应把握的重要原则。结合实际探索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包括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等形式)、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纲要》就“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进行部署,强调“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方面,提出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培养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为海外科学家在华工作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环境等。激励人才更好发挥作用方面,提出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选好用好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赋予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全方位为科研人员松绑,拓展科研管理“绿色通道”;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等。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方面,提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健全科技伦理体系;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等。(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