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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才政策“40条”实施以来,全州技能人才总量从2020年的16.26万人增加到目前的20.27万人;全州有高技能人才6.01万人,较2020年增加1.48万人,增长32.57%。全州招引青年人才1312人,其中本科1120人、硕士188人、博士4人。
楚雄州人才政策“40条”包括人才培养政策、人才引进政策、人才激励政策和人才使用政策各10条。
实施人才培养政策10条,包括“兴楚科技领军人才、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兴楚名匠、名师、名医、文化名家、企业家”和“党政专技人才储备、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0个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州财政每年投入培养资金1000万元,采取项目扶持、团队帮带、考察学习等方式,进行为期3年的重点跟踪培养。
实施人才引进政策10条,引进“创新创业、产业领军、农业科技、技能工匠、智库‘智力’团队、医疗卫生、教育教学、青年创业、新兴领域和基层一线紧缺人才”10个方面的高精尖缺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引进、培育人才分别最高奖补500万元、1000万元,创新创业投资最高给予引导基金2000万元。属楚雄急需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楚企业工作满2年,可按本科1.2万元、硕士2.4万元、博士3.6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安居补助。对在楚企业工作、落户购房,且结婚生子的青年人才,一次性发放2.8万元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