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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持续落实好台胞在大陆的职称评审政策 共享大陆人才发展机遇

新华社 2019-12-25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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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25日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落实好台湾同胞在大陆的职称评审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共同享受大陆人才发展的机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25日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落实好台湾同胞在大陆的职称评审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共同享受大陆人才发展的机遇。

  当日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26条措施”中的第21条提到,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同等参加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请介绍具体情况。受邀与会的李金生作上述解答。

  李金生表示,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这次出台的“26条措施”又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其中的关键词就是“同等”,这项政策赋予台湾同胞在大陆参加职称评审,和大陆专业技术人才同等的待遇,更符合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的特点,也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目前这项政策已经落地。

  李金生举例说,福建省已开展了台湾同胞在闽参加职称评审的试点,目前已有173名台湾同胞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职称。

  在回答有关“在职业资格方面,台湾同胞还有哪些便利化措施可以享受?”的问题时,李金生表示,职称和职业资格都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职业资格方面的便利化措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台开放大陆职业资格考试。去年2月,根据“31条措施”,大陆对台开放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都可以通过考试取得大陆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积极支持福建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为了方便台湾同胞来大陆工作和创业,特别是在福建工作和创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今年在福建省先行试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李金生介绍说,福建省研究提出《两岸专业技术职业资格采认试点目录》,共包括34项台湾地区的职业资格,其中14项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20项是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下一步将积极支持福建省做好试点工作,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工作提供更为便利的人才评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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