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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

2023-03-10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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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在雅安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作用,加快各类人才集聚,提出如下举措。

  一、建强产业人才集聚平台。围绕“1+4”现代工业、“5+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大数据、现代农业、文体旅游等产业建设各类产学研用平台,给予新建的国家级平台100万元、省级平台50万元、市级平台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对已建成且正常运行的各级平台,年度考评合格的,给予2万元至10万元资助。对新创建研发平台载体且能引领雅安市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经评估,按“一事一议”每年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按规定提供科研所需工作用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获批后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对运行良好、绩效突出的每年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探索“注册地在雅安、研发在他地”模式,支持重点企业在成渝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共建先进材料、装备制造等“人才飞地”,参照我市同等人才政策标准的50%给予支持。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雅落户 。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来雅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其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的青年人才来雅落户后,可享受不低于销售申报价格5%的人才团购房优惠政策,同时叠加享受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对于来雅在雅工作的青年人才,落户后,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认定,至少给予500元技能提升奖励,同时叠加享受相关技能培训补贴;在雅工作的技能人才,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对在雅州新区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后,分别给予每年1.2万元、0.6万元生活补贴(发放3年)。鼓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来雅落户创业,技术或专利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由市人才发展投资基金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创业风投资金。

  三、鼓励用人主体和社会力量引才。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每引进1名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每引进1个顶尖人才团队、杰出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高端人才团队、优秀人才团队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引进高端人才及同层次以上人才(团队),按其引才成本的30%给予企业补贴,全年累计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设立引才“伯乐奖”,对于帮助雅安引进高端人才及以上人才(团队)的个人或机构,每引进1名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每引进1个顶尖人才团队、杰出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高端人才团队、优秀人才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四、大力集聚专家人才来雅服务。制定专项柔性引才支持政策,鼓励各级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各级各类人才来雅开展智力服务,在用人单位给予酬劳的基础上,按酬劳总额的50%给予专家人才配套补助。围绕雅安主导产业、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特聘专家,并提供专家人才房等服务保障。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和新经济创新创业中心在雅举办学术会议、科技会展、高端论坛、产业峰会等省级以上活动,符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按举办成本的50%给予主办单位补助。

  五、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来雅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认定,给予杰出人才50万元至200万元、领军人才10万元至100万元、高端人才5万元至50万元、优秀人才1万元至30万元的资金资助;给予杰出人才团队200万元至500万元、领军人才团队100万元至200万元、高端人才团队50万元至100万元、优秀人才团队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入驻雅州新区的民营企业,任职满一年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市属及以上国企任职满一年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资薪金所得3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工资薪金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的100%给予资金奖励(奖励名额最多不得超过公司缴纳社保总人数的8%,重点产业企业不超过10%)。

  六、实施人才提能专项计划。以“雅州百千英才计划”为统揽,定向遴选一批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雅州英才”;对表现突出的,在申报“雅州百千英才计划”培养项目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终评环节。在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入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的,经认定,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对于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或获得人才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给予国家级人才50万元、省级人才10万元奖励资金,同时分别发放激励资金18万元、7.2万元(分3年发放)。

  七、畅通人才流动成长渠道。打通公务员、国有企业人员、事业人员三支人才队伍流动通道,每年定期开展2次定向岗位竞聘、公务员选调(调任),着力解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晋级晋升(调任)。统筹30%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采取单项核增方式,解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职务职称晋升。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在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全域推行“县管院用”“县管校聘”。给予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专项支持,在高层次人才科研中探索推行“揭榜制”“赛马制”“定向委托”等制度,鼓励高层次人才结合专业优势开展项目攻坚。

  八、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依托市属国有融资平台设立雅安市人才发展投资基金,重点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根据实缴资本、项目前景和在雅投资等情况,给予政策奖励和风险补偿。支持在雅银行、保险等机构,与创新创业领军型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等搭建融资平台,至少开发推出“雅州英才科创贷”“雅州英才成果贷”“雅州英才研发贷”等金融产品3款,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分别给予个人、创新创业团队、小企业20万元、50万元、30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并由财政全额贴息两年。

  九、提供人才安居激励保障。对引进到雅工作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给予杰出人才150万元、领军人才100万元综合资助;对于考核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和首次通过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引进到市本级机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博士研究生等高端人才40万元、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15万元的综合资助;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博士研究生等高端人才7万元、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3万元的综合资助。市本级提供商品住房100套(面积100平方米左右)以上,按“一人一房”原则,提供给引进到雅工作的高端人才及同层次以上人才居住,约定服务期满后,且通过业绩考核的,按有关规定将房屋产权过户人才本人;支持各地建设人才房5000套,定向供给干部人才;新建改建人才公寓2000套,予以重点保障各级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周转使用。

  十、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市级财政全力保障实施市级人才工作重大工程项目。大力发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探索成立“人才发展集团”,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发现、引进、培养、评价等职能。每年定期至少开展1次人才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雅州英才卡”(A卡、B卡),至少提供3年的管理服务期,管理服务期期间,可协调安置配偶工作,全额保障子女入园入学,为A卡人才提供“一对一”医疗管家专属服务,为B卡人才提供就医绿色服务通道。成立县(区)、经开区园区人才服务中心,聘请人才服务专员,为入园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代办”服务。每3年开展1次“雅安杰出人才”“雅州工匠”评选活动,大力表扬奖励为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常态化开展人才系列活动,促进人才交流合作,同时听取人才意见建议,形成全社会尊才重才爱才的良好氛围。

  对于来雅工作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给予创新创业综合资助,“一人一策”提供住房等安居保障。

  各县(区)、经开区、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本政策涉及的人才范围和标准,根据《雅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规则》界定。本政策中所涉及省级以下人才资助资金,市、县(区)按受益财政承担,其他资金由市级全额承担。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人才政策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雅安市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雅委办发〔2019〕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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