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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鼓励青年人才取得更高层次学历后回肥工作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4-08-28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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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肥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市县两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同时开展市县两级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300元补贴,连补3年。鼓励青年人才取得更高层次学历后回肥工作。

  泰安市级补贴政策,按照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泰安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补贴对象与标准、受理部门、办理程序、申请材料、时间要求、其他事项等要求办理,2024年9月13日前申请经“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办理。

  肥城县级补贴政策申报申请对象为2022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到肥城市辖区内企业(含市属以上驻肥企业)首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国家规定的缓缴政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

  1、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应学历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

  3、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能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省级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

  补贴标准方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300元补贴,连补3年。

  “人才飞地”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企业引进博士标准执行。

  对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参照泰安补贴政策做法按照肥城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通知称,正在享受原肥城市2019年新引进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含政策原因由企业改为民办非企业)的本科毕业生,继续享受原补贴,领满36个月后不再发放。

  正在享受原肥城市2019年新引进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本科毕业生,实行分段补贴:自其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份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按照原政策标准执行;2022年5月1日以后,按照新政策标准执行。

  通知提到,鼓励青年人才取得更高层次学历后回肥工作。具体标准是曾在肥城市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取得更高层次学历且在2022年5月1日后返回肥城市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政策新学历生活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曾领取生活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36个月的,按照本政策新学历标准发放剩余月份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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