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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赋能、培育” 青岛着力打造金融人才高地

2022-10-22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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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实际,全力做好打造金融人才高地、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完善人才培育体系等工作,形成了金融高层次人才引进、赋能、培育的良好机制。

  打造金融人才高地建设工程

  围绕青岛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狠抓落实,加快金融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现专业人才快速聚集。

  (一)借助历届全球创投风投大会和青岛•中国财富论坛等知名活动的平台作用,推动青岛与国内外金融高端人才的互动交流。支持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山东大学青岛金融与财富管理研究院等专业研究机构创新发展,积极引进财富管理专业研究人才,提升人才队伍水平。

  (二)充分发挥光大理财、青银理财、兴华基金等专业财富管理机构面向全国展业的辐射引领作用,广泛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向青岛集聚,充实财富管理试验区专业人才队伍。

  (三)举办好全球创投风投大会,持续发挥好大会“四链合一”平台效应;做好创投风投政策兑现落实,利用政策拉动效应,带动机构聚集,吸引金融人才加速汇集。积极引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聚集我市发展,推动双向开放。

  发挥“以资引才”作用,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及其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赋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牵头出台《青岛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人才贷”“人才板”等系列人才金融品牌创建,在政策、平台等方面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及其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进一步营造金融赋能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经过三年的发展,“人才贷”合作银行由最初的两家扩增至目前的八家。截至2022年7月末,我市“人才贷”余额40297万元,今年前七个月新增17487万元,较年初增长76.66%,贷款增量相当于2021年全年增量的206%。

  (一)提升“人才贷”风险补偿比例:继续设立青岛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将风险补偿比例提升至80%,专项用于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补偿。

  (二)加快“人才贷”风险补偿效率:优化风险补偿流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收到合作银行风险补偿申请后,会同市委组织部、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进行联合审查,经审查符合我市“人才贷”风险补偿条件的,原则上6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资金的发放。

  (三)提升“人才贷”贷款额度:同一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1000万元;同一高层次人才在多家银行机构贷款,“人才贷”贷款余额合计最高1000万元;多名高层次人才任职在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限额按每名高层次人才1000万元计算,总额最高5000万元。

  (四)扩大人才支持范围:“人才贷”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区(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长期所在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企业,以及国家、山东省、青岛市人才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项目。

  (五)用足“人才板”赋能系统:与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对接,支持人才企业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价值智能发现系统”“企业上市智能优选系统”“产业链融合赋能系统”等资本科技赋能线上工具。进一步完善政策对接的平台功能,吸引更多“人才板”企业落地。平均每年吸引“人才板”优质企业30家,并且政策对接服务实现全覆盖。

  加大人才培育选拔力度,完善金融人才构成体系

  根据《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前谋划,摸底梳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为加快培育一支能力突出、素质过硬、适应金融业创新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人才队伍做好准备。

  (一)强化金融人才培养力度。支持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等加强对金融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先后出台《关于青岛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青岛市金融高端人才评选管理办法》《青岛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金融类拔尖人才评选。2017年以来,我市获得“齐鲁金融之星”称号的94人,获得“齐鲁金融高端人才”称号的41人,获得“青岛金融高端人才”称号的75人,获得“青岛金融之星”称号的115人,获得“2021年拔尖人才(金融类)”称号的15人,金融人才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强化人才企业上市支持力度。人才企业上市挂牌补助将严格按照《青岛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发放,大力推动人才企业上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人才企业,并加大培育力度。

  (三)开展“人才债”试点。鼓励人才社区、产业园区探索为人才企业和人才项目发行增信集合专项债,给予风险缓释、贴息等政策支持,助力人才项目和人才园区做大做强。发挥国有资本在支持产业发展中的导向性和服务性作用,鼓励各区(市)和功能区推行“人力资本”证券化项目,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人才企业发行可转债模式。

  下一步,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进一步营造金融赋能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生态,打造信用和资本双重赋能的“青岛人才金融品牌”,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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