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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市出台41条人才政策聚才引智

2022-09-10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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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市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邹”行动的若干措施》,发布41条人才新政,在政策支持上扩面提标加码,全力打造县域人才高地。

  针对县级城市引才难、留才难等问题,近日,山东邹平市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邹”行动的若干措施》,发布41条人才新政,在政策支持上扩面提标加码,全力打造县域人才高地。

  主动对接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不同需求,分层次、分领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育政策,由单纯的奖补人才调整为“政策引才”“企业育才”“平台用才”“生态留才”四个方面共同发力。通过设立引才工作站、“人才飞地”、企业“高精尖缺”人才培养经费、高层次人才编制蓄水池等措施,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凝聚引才工作合力。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设人才专项资金、人才创业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每年拿出10%的新增地方财力补充人才专项资金,保障人才引育、创新创业等政策落实。对应15项市级引才政策,最低按照1∶1比例配套县级资金。对首次到邹平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全职就业的博士及新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企业给予补助。

  突出贡献导向,对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企业在邹平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的,每年给予研发补助。对企业全职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给予一定奖励,激发用才主体活力。今年以来,组织辖区企业到高校院所对接洽谈14次,引进科技领军人才17人,引进本科及以上人才14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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