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桥 >  引才政策 >  山东

山东省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20-06-24 关注学术桥

微信订阅号

山东省推出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

  引进青年人才来鲁创新创业:

  1.创新引进青年人才方式。探索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推广 “以赛代评”选拔创业人才,实现以才荐才、以赛聚才。支持各地“招院引所”,通过发展企业事业总部经济和设立分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和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引进急需的青年人才。持续扩大“齐鲁之约”海外引才活动、“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等大型引才工作品牌效应,组织用人单位赴海内外招聘青年人才,省委、省政府免费提供宣传、摊位租赁等服务。

  2.重点引进海外青年人才。通过发挥山东省留学人员协会、 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作用,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驻外使领馆等联系,积极拓展海外引才工作网络,大力引进海外青年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引进海外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纳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予以支持。对有在国(境)外留学经历、回国后在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颁发“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 奖牌,并按规定给予奖金奖励。组织实施“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在创办初始阶段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3.提高引进青年人才待遇。组织实施 “企业博士(后) 集聚计划”,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在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进入省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在站时间每满1年可申领一次生活补贴,标准为5万元/年,最高补贴3年15万元;出站后留鲁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凭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申领省财政一次性补贴15万元。引进的符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青年人才,享受住房保障、编制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绿色通道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市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发放安家和生活补贴。

  培养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能力:

  1.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领军人才。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青年科技奖等评审。继续做好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省青年科技奖等选拔工作。在组 织“泰山”、“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外专双百计划”等选拔工作中,可专门拿出名额选拔40 岁以下的青年人才或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

  2.支持青年人才主持承担科研项目。加大对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的支持力度,鼓励青年人才探索创新,省自然科学基金对40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支持比例逐步提高到 60%,逐步完善以基础研究带动青年人才成长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资助比例。

  3.提高青年人才国际化水平。实施“山东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每年选派300名左右优秀科技工作者、 医务工作者、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院所、企业等培训进修,所需经费省级给予一定资助,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政策来源:

  《山东省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18〕9号)

  责任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31-86062552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果作者不希望被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扫码关注学术桥
关注人才和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