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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才认定”政策再升级

2022-07-11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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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后可享受“兴沈英才计划”相应政策待遇。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升级人才认定政策,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兴沈英才计划”主体框架基础上,保留巩固以往政策优点、新增完善政策盲区、提升补齐政策短板,力求做到务实管用,操作性强。创新开展人才认定工作,将人才分为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通过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等方式予以认定,人才认定后可享受“兴沈英才计划”相应政策待遇。

  有意来沈的均纳入人才认定范围

  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切实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对符合沈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由两名及以上的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进行评审认定。同时,经其他省会以上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沈阳市相应层次人才。

  建立实事求是的行业评价机制

  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不唯人才帽子、头衔、称号、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建立实事求是的行业评价机制,按照“同规则、同待遇”认定原则,综合人才的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因素,将获得同行业专家认可的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纳入认定范围,进行评审认定。“我市一家IC装备高新技术企业副总经理,曾任美国多家企业副总、总监及工程师职务,从事30年半导体设备工业工程研发设计、系统集成、产品管理及应用推广工作,在工作职务、薪酬待遇、业绩贡献、专业水平等方面,对照本单位已认定的1名B类人才条件,并结合多名行业杰出人才的共同推荐,因常年在海外工作并未获得相关人才帽子、头衔、奖项,但我们也通过评审认定其为B类人才。”沈阳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通过评审认定方式,已经认定人才123人。

  人才认定工作向企业大力倾斜

  积极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进行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可按照人才认定标准,自主认定各类人才。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根据企业产值规模、科技创新、营收利税、科研能力等指标情况推荐自主认定企业名单,市人社局提供重点院校、科研院所自主认定单位名单,汇总形成《沈阳市自主认定人才单位(机构)名单》,共授权220家用人主体开展自主认定人才。其中,开展自主认定人才的华晨宝马等企业(机构)共计195家,开展直接认定人才的东北大学、电科集团47所等院校、科研院所共计25家。“这是做得非常好的一个政策,政府把自主权交到企业手上,是对企业的充分信任,为企业留住人才引进人才提供了更好的方向,也为助推企业技术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资源总监孙雪松表示。

  “人才认定一件事”线上办理

  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以及政务服务APP两个端口平台,开通包括人才认定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认定升级、信息维护等线上申报与管理功能模块,推广“人才认定一件事”线上办理,结合人才窗口线下服务,构建立体化人才服务网络,进一步缩减办结时限、减少申报成本,人才满意度显著提升。截至目前,线上平台审阅申报5250余人次,审批认定3170余人。

  据了解,沈阳市人才认定工作自2016年开始,从最开始的单一直接认定方式,扩展到评审认定和自主认定,是对建立沈阳市各类人才认定评价机制的创新尝试和大胆探索,进一步完善了人才评价和认定方式,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满足人才实际需求,更利于各项人才政策兑现落地。截至目前,发布人才认定名单20批次,定各类人才共计11575人,其中,A类人才14人,B类人才334人,C类人才1850人,D类人才93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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