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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工信局与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办联合发布《洛阳市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细则》(下文简称《细则》)提出,洛阳市将全面落实产业发展“136”工作举措,支持6类制造业领域重点企业引进4类人才,为加速打造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更多人才支持。
洛阳为人才提供的支持政策
对于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支持政策和待遇按照《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执行。其他类人才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应政策和待遇。
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洛阳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每年分别安排不低于30%、20%的项目,用于支持40岁以下青年人才,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资金;
新引进全职在站博士后,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10万元;各类人才根据学历、职称,可获得每月1000到2000元不等对应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优先享受租住政府统建或用人单位自建的人才公寓,优先享受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
洛阳市为企业提供的支持政策
每年择优资助100名重点产业人才,给予企业薪酬补贴,同一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对引才成效突出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符合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支持在洛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院系)合作,设立产学研基地、研究生培养(实训)基地,视规模和效益给予10万到20万元补贴;
引导和鼓励企业设立实习(见习)基地,吸引优秀大学生来洛实习(见习),见习期内给予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
国有企业可自主制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激励政策,引才投入视为当年考核利润;国有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资不受当年单位工资总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