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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

2023-03-11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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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向来庆青年群体实行“五免”保障措施

  市级设立“青年驿站”,为来庆求职就业、自主创业的市内外各类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以下统称青年群体),提供下列保障措施。

  (一)免费住宿。享受免费住宿及用水、用电、用暖和上网保障,最长50天。(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二)免费体检。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标准比照企业一般入职体检项目。(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三)免费公交卡。享受有效期3个月的公交卡一张。(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四)免费培训指导。享受统一组织的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用工岗位推荐服务。(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五)免费意外伤害保险。可免费享受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及时间按所赠送产品的保险条款及相关要求执行。(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高新区、各县(区)、经开区可参照设立“青年驿站”,为更多青年群体来庆就业创业提供保障性服务。

  二、面向来庆各类人员给予“六补”激励政策

  (一)给予落户补助。所有来庆人员均可在我市城镇居住地或创业就业所在地落户。16至45周岁新落户人员享受每户(集体户按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落户补助,每年补助名额10000户。驻庆高校学生户籍迁入大庆,可免费享受有效期6个月的公交卡一张。各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开辟专门通道提供服务。(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驻庆高校等单位配合)

  (二)给予购房补贴。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各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缴纳契税额的80%给予补贴(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对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市区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上述两项购房补贴政策以及《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庆政办规〔2021〕11号)中相关政策均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申报期限为1年,以购房人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时间起计算。(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配合)

  (三)给予租房补贴。在市区城镇落户并租赁住房(取得租赁登记备案证)的青年群体,每月享受300元租房补贴,最长6个月。每年补贴名额2000个。租房补贴可按月申请发放,享受补贴期间,申请人与上一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与下一房主建立租赁关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与生活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申请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的青年群体需在申报年度前5年内,未与我市企业签订过劳动合同、未在我市创办企业(含从事个体经营)、未由用人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且未申报过一次性安家费。(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四)给予生活补贴。与市区企业签订不少于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青年群体中统招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每月分别享受1500元、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6个月。统招全日制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标准补贴。每年补贴名额1000个。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补贴资金后发放给个人。生活补贴可按月申请发放,申请人与上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下一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与市区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或在市区创办企业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企业工作或所创办的企业正常经营超过1年的,给予其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五)给予交通补助。受市人社局邀请,由省内外高校组织来庆求职的应届毕业生,省内享受最高每人200元、省外享受最高每人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每年补助名额1000个。(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人才工作中心、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六)给予实习补贴。对接收高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不少于10天的企业(社会组织),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社会组织)实习补贴。每年补贴名额1000个。申请补贴的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前向人社部门报备。(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以上限定名额的补贴(补助)政策,以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面向来庆就业创业人员提供“七优”便利服务

  (一)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向所有来庆人员开放“大庆就业码”平台,享受“找工作、享政策、学技能、维权益”掌上服务,一码在手,就业不愁。(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二)提供优良的职业培训服务。所有符合条件的来庆人员,可自愿选择市内享受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培训。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配合)

  (三)提供优选的基层岗位招聘服务。全市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基层岗位空缺时,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在城乡社区岗位见习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基层岗位,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市民政局、市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四)提供优越的人才引进政策服务。加大对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人才引进力度。在此基础上,对省内本科师范高校、省内其他本科高校师范类专业统招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专业综合评价排名前20%的毕业生;对驻庆师范类高校师范类专业统招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专业综合评价排名前30%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报经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可采取能力测评方式引进。引进涉农、涉医类毕业生,可参照执行。(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人才工作中心、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五)提供优待的入学转学服务。所有在庆创业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均可在庆入学,由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人才子女入学,根据人才等级分级给予优待。高端人才子女入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属于起始年级的,尊重其意愿安排入学。属于非起始年级转学的,根据被申请学校(幼儿园)学位余额情况,由所在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就近就便从优安置就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试行)》(黑组通字〔2022〕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高中转学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业水平,优先安排到相应高中就读。(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人才工作中心、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六)提供优厚的就医就诊服务。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庆工作的E类以上人才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一对一诊疗等服务;B类及以上人才服务范围可扩大到第三代子女,对本人提供专属服务。(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人才工作中心等部门配合)

  (七)提供优享的医疗保险办理服务。市外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来庆落户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给予医保“免申即迁”服务。(市医保局牵头负责)

  四、相关事宜

  (一)“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创办企业”“租赁住房”“购买新建商品房”等活动的时间,需在本政策措施发布之后。“毕业5年内”是指毕业时间按年度计算,申报年度前5年内毕业的均属于毕业5年内。大庆市户籍毕业生回庆就业创业享受同等待遇。

  (二)除以上政策措施外,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和省相关的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系列现行政策。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依据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完善。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可结合实际,依法定职权加大支持力度。《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的通知》(庆政办规〔202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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