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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发布人才新政 构建“1+N”政策体系

2022-09-27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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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委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并发布人才新政。

  近日,伊春市委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并发布人才新政。新政以《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总纲,配套出台《“智汇林都”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伊春市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多个政策文件,打造“1+N”政策体系。

  制定出台人才新政,是伊春市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伊春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评估、比较、推动”的工作思路,在对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和原有人才政策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评估比较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制定人才新政。

  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立足伊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聚焦未来5年人才工作发展方向,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人才集聚工程、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五个维度出发,聚焦引进人才的关键节点,着力破解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流动使用、职称评定等方面创新突破,放权松绑向用人主体授权。

  新政立足伊春林业资源型城市特点,谋划建设林区人才支撑转型先导区,依托县域、森工、院校资源,建设生态旅游、现代农业、北药产业、木艺创意、森林碳汇、电商创新创业等产业人才创新集聚地;重点实施“林都精英”“林都英才”支持行动、省级人才支持行动等10个人才专项行动,构建实施定位清晰、层次分明、覆盖不同领域和人才发展阶段的人才集聚工程。

  新政提出伊春市将通过“黑龙江人才周”“市县委书记进校园”“林都优青”“伊人归乡”“柔性引进”“一事一议”等多种方式引进优秀人才,对企事业单位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给予最低3600元、最高2.4万元的生活补助,服务满3年且在伊春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助。同时,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将各层次人才划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市级高级人才、市级优秀人才、市级储备人才等六大类,分类享受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交通出行、景区游览等服务保障措施。

  通过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政策引领,补齐政策短板,寻求政策突破,伊春市向各类人才释放了强大“引力场”,努力将人才政策“红利”转化为人才发展“动力”。下一步,伊春市将用更大的扶持力度、更高的经费投入、更广的覆盖对象,为各类人才在伊春建功立业、实现价值搭建广阔舞台,以人才工作的高质量快速发展,推进林区人才支撑转型先导区建设,全力为“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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