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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出台十四条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

2022-06-16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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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力气吸引优秀产业人才来衡创新创业,打造京津冀有吸引力的人才品牌。

  5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就我市出台《衡水产业人才政策十四条(试行)》(以下简称“十四条”)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俊华介绍了相关情况,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下大力气吸引优秀产业人才来衡创新创业,打造京津冀有吸引力的人才品牌。此次我市出台的“十四条”,是分析国内多个城市近年来出台的最新政策,借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与我市合作研究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而成。

  政策聚焦产业人才,立足我市“3+2”主导产业、“9+5”特色产业,着眼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引领作用,鼓励产业类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才互动发展的良好格局。“十四条”政策一方面来源于借鉴吸收外地经验及本地基层创新做法、优中选优,另一方面是结合衡水实际积极创新。兼顾政策的覆盖面,也是“十四条”的主要特点。在政策受众群体上,既有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来衡就业等面向人才群体、落到具体人才的奖励补助政策,又有重点企业奖励、设站奖励等面向企业等用人主体、引才主体的奖励激励政策;在目标人才群体上,既有面向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贡献突出人才的针对性政策,也有面向高技能人才、大学毕业生、在读衡水学子的针对性政策;在保障服务措施上,既考虑到各类优秀人才的职业发展、平台搭建,又照顾到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基础保障措施,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政策聚焦人才引进,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创业人才、引育高技能人才、吸引优秀学子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来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并在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财政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励。毕业2年内的学士、硕士、博士新到衡水市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的就业安家补贴。

  在奖励方面,鼓励博士后研究、资助衡水学子、鼓励科技创新、奖励湖城工匠、激励重点企业。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在我市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衡水学子助学计划,对在读“双一流”本科及以上衡水籍学子,因家庭困难自愿申领助学金,每年给予一定助学金。对我市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突出贡献奖的个人,获国家、省级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奖励。对我市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企业人才,代表我市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奖励。对年缴税达标的企业,每年可推荐突出贡献人才,当地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按照“十四条”政策规定,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产业领军人才,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可申请优惠租用人才公寓。持“湖城英才卡”到企业工作的,可得最高15万元的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20倍。对新引进相关优秀人才,其子女来衡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高中学校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办理,进行安排就读。按照规定,优化配偶安置。其配偶在待业期间,由财政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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