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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级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可享公积金政策支持

2022-06-10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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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的贵州省级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时,可享受公积金政策支持。

  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5月26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显示,满足条件的贵州省级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时,可享受公积金政策支持,《细则》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其中,贷款支持一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50%和150%。具体为:持有省级“优才卡”,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0%(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150万元);持有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最高可贷额度上浮50%(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90万元)。

  贷款支持二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首付,款项转入个人储蓄账户。办理时限为购房行为发生后18个月内;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备案登记表的首付金额;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的首付金额。

  租房支持则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总额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20100元/年)。

  《细则》原文如下: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

  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做好省直高层次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等相关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予明确省级高层次人才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相关事宜的函》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人才”为经省委人才办、省人才服务局等部门认定,持有省级“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且在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人才。

  第二条  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50%和150%。具体为:

  (一)持有省级“优才卡”,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0%(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150万元);

  (二)持有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最高可贷额度上浮50%(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90万元);

  第三条  人才作为购房人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买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首付,款项转入个人储蓄账户。

  (一)办理时限为购房行为发生后18个月内。

  (二)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备案登记表的首付金额。

  (三)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的首付金额。

  第四条  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租住住房且符合中心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总额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20100元/年)。

  第五条  中心为各类人才设立绿色服务通道,优先办理各项业务。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现中心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及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中心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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