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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将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

珠海特区报 2019-08-29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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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首次发布《关于开展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将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居留许可提供便利,同时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和办理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首次发布《关于开展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将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居留许可提供便利,同时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和办理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市科技创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7年5月19日起,广东省正式实施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按省科技创新厅要求,各地市正式承接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事项。近期,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市科技创新局发布了该《通知》。据悉,《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认定条件和范围包括,符合《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条件,来珠海工作或创业的外籍人才。在珠海工作或创业的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照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执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的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按照有关规定向省自贸办申请办理。

  据悉,认定工作需通过“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办系统”在线办理,受理后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送到市科技创新局认定留底存档。

  《通知》明确,对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员,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以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对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员,未持签证来华的,可以向抵达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后可以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入境后可以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或者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广东省内已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提供个人担保和雇佣合同,可以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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