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桥 >  引才政策 >  安徽

安徽:稳定资金支持做好人才服务

央广网 2019-08-07 关注学术桥

微信订阅号

自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一室一中心”)组建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经多方面、多轮次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8月7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就《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副厅长罗平出席并对文件进行解读。

  

 

  自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一室一中心”)组建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经多方面、多轮次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了争创国家实验室、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特色优势创先进位、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人才队伍、加快推进重大成果转化应用是“一室一中心”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着力方向,对“一室一中心”的建设任务、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估等多方面提出了新的举措和政策,使导向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在资金支持上,对新认定的“一室一中心”,省财政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根据长周期运行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稳定运行经费每年每家300万元和1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

  绩效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奖励“一室一中心”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个人和团队,更加突出对人的贡献奖励。

  在人才服务上,“一室一中心”建设纳入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加大省编制周转池统筹力度,及时满足引进和选拔人才的调剂需要,支持完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科技奖励资金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

  在科技金融结合上,引导多项基金精准对接,支持重大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参与“一室一中心”的建设和投资。

  罗平表示,在评估方面也有所加强和细化。省级“一室一中心”围绕科研创新绩效、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分别每5年、3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对评估优秀的“一室一中心”加大支持,对未通过的予以整改或摘牌。

  此外,《实施意见》还完善了省市联动机制。调动地方和各部门积极性,鼓励所在市政府争创“一室一中心”。在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面,突出以市为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挥技术创新中心的平台示范带动效应。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果作者不希望被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扫码关注学术桥
关注人才和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