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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克服“四唯”倾向 逐步下放评审权

人民日报 2019-10-29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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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印发《关于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印发《关于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强调,要以科研能力、理论创新、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为评价重点,推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著质量,淡化数量要求,改变简单以出版社和刊物等级等判定成果质量、评价人才的做法;坚持分类评价,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等不同岗位科研人员及科研活动特点,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避免“一刀切”。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强化同行专家评价,探索引入国际同行专家评价,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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