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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电机学院 2021-03-30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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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相关学科门类相互渗透,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相关学科门类相互渗透,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技术立校,应用为本”为办学方略,学科专业紧贴上海智能制造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需求,致力于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办学特色鲜明。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学校现有14个二级教学单位,10个各级各类重点学科,39个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上海市示范性全英语专业1个,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是全国首批CDIO试点院校和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聚焦教学中心环节,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等奖项。学校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获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学校拥有临港、闵行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滴水湖畔,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学校所在的临港地区为上海打造国际智能制造中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在人才引进、人才奖励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以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双特”为核心的人才配套政策。

  学校始终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将致力于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开放的高等技术教育体系。当前,学校正处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人才引领、人才推动、人才支撑,热诚欢迎广大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建功立业,共创辉煌!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高端人才、专任教师、辅导员、医务及人才派遣共93人,具体分布如下:

  (一)高端人才招聘计划(事业编)

  (二)教师岗位招聘计划(事业编)

  (三)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事业编制)

  (四)医务岗位招聘计划(事业编制)

  (五)专职科研岗位招聘计划(事业编制)

  (六)其他岗位招聘计划(非事业编制)

  二、聘任人员基本要求

  (一)专任教师: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任职要求:一般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身心健康,品德良好;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应有原单位硕导经历。

  (二) 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教育指导和辅助工作

  任职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博士学位,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活动策划能力。

  (三) 来自行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任职要求: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同时要具备: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或较强的技术运用、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熟悉本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动态;担任过研发经理、研发总监等团队负责人,主持或重要参与过企业重要品牌或技术项目。具有高校任职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聘任人员待遇

  (一) 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青年博士:按学校文件,分别提供相应的安家费、房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三)新入职的副高以下博士教师:提供博士津贴。

  (四)学校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申请上海市教委“教师发展工程”等系列专业发展计划。

  (五)学校主校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享有临港地区“双特”人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海外人才引进、人才住房租房、高端人才专项奖励等方面享有区域特殊政策,具体以政府操作办法为准。

  四、应聘办法和流程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填写标准版简历,模板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sdj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人才引进面试等相关工作表格下载”中查看,请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或人力资源处招聘专用信箱 zhaopin@sd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会同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一定比例择优进行面试。

  (三)选拔面试

  二级学院在审查资格后,组织相关的专业面试、试讲与考察。

  (四)政审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021-38223002

  电子邮箱:zhaopin@sdju.edu.cn

  联系人:方老师、杨老师

  学校网站:www.sd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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