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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2022年博士人才引进公告

2022-04-26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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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加盟包头医学院!

  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等16个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4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8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系统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系统重点(培育)学科2个。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校内设转化医学中心1个,校级研究所(室)30个。

  二、引进计划

  具体人才层次类别:

  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层次:

  1.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4.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三层次:

  1.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3.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

  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6.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四层次:

  1.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国家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7.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五层次:

  1.“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省部级重大项目主持人;

  6.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7.博士研究生导师;

  8.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第一主研人);

  9.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中青年学者。

  六层次:

  1.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

  2.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获得者;

  3.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入选者;

  4.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第一主研人);

  5.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或教学成果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6.国内一流院校、一流学科及知名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

  七层次:

  学校教学科研急需,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学历的博士研究生。

  三、引进待遇

  (一)享受包头市人才引进购房、租房等相关优惠政策,学校协助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校待遇

  1.学校提供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特殊津贴和住房。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引进费按照最终签订的协议内容支付,其余层次人才引进费在被引进人才正式入职后一次性支付。

  2.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的有关政策执行,校内津贴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3.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人才引进费按双方应享受的待遇分别支付。

  4.第一至四层次人选,配偶原则上可随调安排工作;第五、六层次人选的配偶如无法随调,可实行校内聘任制安排工作;第一至六层次人选的子女上学问题,由学校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四、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需求单位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13810223349)

  邮箱:baotouyx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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