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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3-22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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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学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7日—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7日—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时间计算点均以3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止,随时报名,招聘计划录满为止。

  报名方式:系统填报,报名者须登录网址zp.jlnu.edu.cn进行注册,点击招聘岗位,投递简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系统时,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进行系统上传。

  2.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由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考核。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核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时间、方式。考核成绩或考核结果在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考核。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待遇

  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提供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20万元(其中: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毕业的博士到相应教师岗位,提供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待遇。

  博士每月可享受博士人才奖励绩效800元,被评为优秀博士时每月可享受优秀博士人才奖励绩效1200元。

  学校帮助协调解决子女中、小学入学及幼儿园入托问题。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

  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https://www.jlnu.edu.cn/rsc/)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jlnu.edu.cn/

  招聘系统:zp.jlnu.edu.cn

  联系电话:0434-3291653

  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附件: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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