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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拟设立内蒙古警察学院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申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专家组考察评议,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内蒙古警察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作为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学院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应急维稳处突等重要职能,被誉为“北疆卫士的摇篮”。
学院是我国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公安院校之一,是我党在民族地区最早创办的公安院校,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纯正的红色基因。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48年3月内蒙古公安部在乌兰浩特市成立的直属训练科,同年7月举办第一期公安干部训练班,1953年内蒙古公安部在张家口市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迁址归绥市,与绥远省公安学校合并,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学校。1959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学校与内蒙古政法干校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干部学校,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2001年4月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校园占地总面积965亩、建筑面积25.56万平方米,其中和林格尔校区745亩、建筑面积15.88万平方米,新城校区220亩、建筑面积9.68万平方米。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