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具有不可忽视的后发优势,人才的事业发展空间要比发达地区更为广阔,黑龙江为高层次人才出台了一系列优惠的创业发展政策,坚持打造宽松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为广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宽阔的才华施展平台,使得龙江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不断提升。黑龙江鼓励海外学人抓住机遇,以多种渠道和方式来黑龙江施展才华、开拓发展、建功立业。黑龙江省在资源、科技等方面的有着良好的优势和当前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黑龙江欢迎海外学人抓住机遇,以多种渠道和方式来黑龙江施展才华、开拓发展、建功立业。
2010年,吉林省继续面向海内外引进千人计划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一、引才重点
围绕吉林省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需要,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以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二)吉林省重点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特别是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冶金建材、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等领域从事研发 或经营管理的高层次人才。(三)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发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且地方有专门人才计划实行配套支持的关键性高层次人才。
二、引才标准
创新人才: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3.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6个月以上。
从2010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实施“草原英才”工程,计划用3至5年时间,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一批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据悉,“草原英才”工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将紧紧围绕自治区科学发展大局,特别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趋势,根据自治区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技术开发、自主创业的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同时,通过“以引进带培养,以培养促引进”的方式,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自主创新能力。
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李东升介绍,“草原英才”工程包括10个子项目工程,其中教育部门承担“高校重点学科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的实施工作。
为进一步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加速推进产业升级转 型,长春市实施了海外人才引进“百人工程”,准备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200名左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到长春创业,力争将长春打造成海外高端人才的聚集地。
辽宁省的“千人计划”于2008年底千人计划网经中央批准实施,此前已有122人入选2008年第一批“千人计划”。2009年9月25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 第二批人选产生。有204位海外高层次人才经用人单位申报、牵头部门评审、专家顾问组审核把关等程序,正式入选第二批“千人计划”。至此,两批共有326 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千人计划”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同时,作为“千 人计划”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还在全国建立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据介绍,相对于2008年第一批人选,第二批“千人计划”人选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更加注重用人单位的覆盖面。二是评审更为严格。
“千人计划”于去年底经中央批准实施,此前已有122人入选2008年第一批“千人计划”。至此,两批共有326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千人计划” 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同时,作为“千人计划”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还在全国建立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另据了解,“千人计划”第三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正以更宽阔的眼界、思路和胸襟吸引广大海外人才,欢迎他们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施展才干、做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引进域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吉办发[2008]35号),大力推进吉林人才引进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千人计划网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09年吉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征集工作。
吉林省2010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才重点:
(一)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吉林省重点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特别是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冶金建材、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等领域从事研发或经营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三)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发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且地方有专门人才计划实行配套支持的关键性高层次人才。
吉林省2010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政策:
(一)对于引进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50平方米住房公寓,3年内免收租金。对于引进的创新人才,给予每人(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引进人才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企业落户园区通过提供风险投资、担保贷款等方式,协调解决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引进人才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引进人才拥有的知识产权经评估作价后,可作为注册资本。
(四)优先推荐申报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省级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带领实施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优先推荐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高级专家人选,积极推荐为两院院士人选。
(五)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后可超编调入。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引进人才落户、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问题。
“凤来”喻指引进外来高端人才,“雁归”则指沈阳籍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回流。为加强引才力度,沈阳市专门成立了引进高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项人才扶持政策,每年拿出3000万元作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大批高端人才涌入沈阳。
“凤来雁归”引才工程一方面以优惠政策引才,在资金方面给人才提供各项便利。沈阳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对本土培养及人事关系调入沈阳或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两院院士,给予500万—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运用安家补助费、科研、生活补贴等手段,积极留才。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揽才平台,借助与网站合作、举办境外人才招聘会、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组团参加“海创周”等多种渠道,延揽创新人才,拓展引智空间,人才引进工作模式不断得以创新。
2012年,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将以推动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才特区”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深入实施“长白慧谷”英才计划,努力把“人才特区”建成人才创新创业高地,为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长白慧谷’英才计划”是指未来五年内,长春高新区将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发展,以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企业为载体,引进海外高端人才30名;引进和培育掌握关键性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0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300名、高技能人才1000名。
其中,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5 名以上;入选吉林省“百名创新创业人才计划”40名以上;入选吉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计划”30名以上,全力打造汇聚产业精英人才的“长白慧谷”,为实现“十二五”时期优质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中级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总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以对俄为重点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取得若干标志性成果,成为国家对俄人文交流核心基地,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1.高等教育布局进一步完善。建立与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建设一批特色、优质高校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推动一批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十大专业集群,设置一批服务重点发展领域的本专科专业。加快紧缺人才培养步伐,撤销一批就业质量不高、培养规模过剩的专业点。
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地、校企共建和订单、定向培养,加强核心课程教学,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充分对接。重点推进慕课等新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健全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3.构建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统筹成果管理、技术转移、资产管理、法律等事务,建立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平台,明确责任主体。完善高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激励自由探索、强化优势集成、促进成果转化,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为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持续动力,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阵地。
1.实施“双一流”建设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制定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资源的宏观调控,发挥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统筹部属高校、省属高校教育资源及社会相关资源,准确定位、动态调整、分类管理、体现特色,克服同质化倾向,打造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一流院校,建设1所世界一流大学,6至7所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按照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40个左右的学科建成国际或国内一流的优势特色学科。支持一批高校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二期工程建设和省部、省市共建。深入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实施专业结构调整计划。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建立与我省产业体系相适应、与人才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的专业体系。以社会需求和就业质量为导向建立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调整结构性过剩专业,改造落伍陈旧专业。围绕我省十大重点产业,由10所左右高校分别牵头,相关高校和行业企业参与,组建10个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十大专业集群建设,按专业集群与相关行业企业共建10个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提升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新设置200个左右与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相关的本专科专业点,撤销50个左右培养质量不高、培养规模过剩且就业水平持续过低的本专科专业点;优先支持建成2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本科专业点,其中,5个左右专业点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15个左右专业点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5名;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高职教育骨干专业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本规划实施。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明确分工任务,省教育厅负责牵头推动、综合协调、考评督导;省编办、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在高校规划建设、机构编制、科研管理、经费投入、人才计划、校企合作、实习实践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和工作支持。各地要保障对所属高校的投入,加快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高校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动承接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建设成效。
(二)完善经费投入。高教强省专项资金投入坚持集约、节约并重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强化需求导向,突出经费支持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保障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各市(地)、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高等学校要参照建立相应培养经费拨款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健全高等教育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的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入高等教育领域。
(三)建立考评机制。高校要切实履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学校的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服务导向,优先保证并逐年加大对提高创新与服务能力的经费投入。建立与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定期会商机制,针对高教强省建设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凝聚发挥各有关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建立学术规范的教育制度,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强化教学科研等工作的过程管理,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严肃处理学风不端行为。把规范办学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化学、材料科学等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一批高校和学科专业进入国内高水平行列。各高校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省高等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功能充分发挥,成为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养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到2020年,吉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取得显著成效。20所左右省属高校进入国内同类高水平大学行列。高水平建设150个优势特色学科、50个新兴交叉学科和200个高水平专业(群),其中20个左右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5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际权威机构排名前列或进入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的前20%。全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各省排名前10位左右,实现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
———到2030年,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持续推进,更多高校、学科专业进入高水平行列,建成一大批创新型高校,为发展驱动力实现根本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到本世纪中叶,形成全省高校竞相发展、整体发展、持续发展的格局,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一)“双一流 ”建设项目。
1.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将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支持两校进入国家 “双一流 ”建设项目。推动两校省部共建,提升综合办学实力。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主要采取项目加绩效的方式给予支持,并在科技创新、高教强省、人才开发、产学研引导等专项资金使用上给予倾斜。支持两校对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国家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支持两校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人才,在高端人才培育引进、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2.支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 “一流学科A类”建设计划,重点支持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创新体制机制,汇聚优势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实施 “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重点支持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改善基础条件,打造创新团队,加快产出高端成果,建成一批具有竞争世界一流潜力的学科。
(二)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1.建设4所左右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全面推进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加强科学研究、转化应用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大力培养具有较强理论基础、应用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支持4所左右学科建设基础好、综合办学水平高的高校进入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2.建设8所左右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积极发展应用型大学,重点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转化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重点支持8所左右在对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突显地方和行业特色等方面成效显著的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在高校转型发展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建设8所左右高水平职业技能型大学。促进高职高专院校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支持8所左右在深化产教融合、服务振兴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校,建设高水平的职业技能型大学,力争进入国家高水平、国际化职业院校建设行列。
(三)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1.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根据国家和全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布局,划建设150个优势特色学科。实施 “优势特色学科A类”建设计划,推进50个左右学科进入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排名前20%。实施 “优势特色学科B类”建设计划,对接我省支柱、优势、特色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100个左右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强、特色鲜明的学科。
2.建设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平台)。围绕转型发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要求,加快推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实施 “新兴交叉学科 ”建设计划,引导高校面向重大需求和学术发展前沿,整合学科建设资源,推进协同创新,重点支持50个左右新兴交叉学科(平台)建设。
3.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围绕人才需求结构变化,超前规划专业建设,引导高校科学设置专业。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支持高校提升改造传统专业,通过产教融合开发新的专业,重点建设200个本科专业、50个高职高专专业(群),加快提升全省高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一)强化统筹推动。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确保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建立综合推动机制,吉林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 “双高 ”建设工作,解决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全面实施。省教育厅负责日常推进工作,确保任务落实。项目高校要明确建设主体责任,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落实工作任务。(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普通高校)
(二)强化引导激励。“十三五 ”期间,将 “双高 ”建设纳入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统筹考虑,采用分类管理、绩效考核、动态调整的方式引导建设。统筹相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等资金,完善经费核拨方式,强化目标激励,对 “双高 ”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对部属高校按省部共建协议给予支持,对省部共建的省属高校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高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扩大社会合作,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牵头部门: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各普通高校)
(三)强化监督考评。制定 “双高 ”建设考评办法,将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和高校完成任务情况纳入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工作考评内容。省教育厅定期对 “双高 ”建设进行督导检查,把人才培养质量、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作为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定期公布督导检查和社会评价结果,将其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者实行问责。(牵头部门: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各普通高校)
(四)强化制度保障。支持项目高校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职数;高级岗位已聘满但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方式引进,不受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鼓励项目高校吸引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优秀专家兼职。给予项目高校和学科专业带头人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在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建设、学科专业建设、重点项目遴选等方面,向项目高校倾斜。(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普通高校)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拓展文化传承途径,引导高等学校步入学术卓越、辽宁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内涵发展道路,分层次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国内外一流行列,支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整合省属高校资源,建设若干所全国一流大学。调整结构布局,建设一批优势特色突出,全面对接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全国一流学科。
——到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为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打下坚实基础;5所省属高校进入全国高水平大学行列,5所进入行业领先研究应用型大学行列,5所成为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5个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30个左右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50个左右学科形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起到支撑作用的优势特色学科。
——到203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2所省属高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2所省属高校办学水平进步提升,从全国行业领先大学进入高水平大学行列。5所省属研究型高校、5所研究应用型高校、10所应用型高校达到全国领先水平。10个左右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50个左右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全省学科结构全面优化,与辽宁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的需求准确对接,在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全省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若干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一大批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全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大幅提升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实现高等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
(一)坚定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本科高校全面推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党建工作适应新常态,实现新突破。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大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不断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坚定广大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进一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青年教师,特别是高端人才中的党员发展工作。大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深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高校章程实施和监督机制,及时修订相关教育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大学学术组织建设,完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通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
(三)改变管理模式,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监督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高校进一步规范合作办学管理,制定理事会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加快完善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分工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间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估的体制机制。
(四)立足区位优势,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推动辽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进行深度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加强国际科研合作,开展国际协同创新,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强化针对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合作项目的技术研发,打造区域性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区域高端人才集聚基地和文化软实力输出中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节能环保、交通运输、海洋工程、现代农业和高技术服务等与辽宁主导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打造辽宁来华留学教育特色示范基地。
努力在我区建设4至6所国内一流大学,重点支持内蒙古大学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争取早日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重点加强我区高等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实施“8337”发展思路亟需的具有较好学科基础的学科建设,使其逐步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或前列,其中11个左右学科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水平,使之成为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养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撑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到2020年,全区有4至6所高等学校初步具备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基础条件,内蒙古大学争取在2025年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含稀土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含稀土工程、煤化工)、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蒙医学、蒙药学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其中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蒙医学、蒙药学等5个左右学科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前列。
到2030年,内蒙古大学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大学前列,有2至3所高等学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心理学、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冶金工程、矿业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生物学、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含稀土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含稀土工程、煤化工)、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等10个左右学科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前列,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蒙医学、蒙药学等5个左右学科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我区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中级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总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以对俄为重点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取得若干标志性成果,成为国家对俄人文交流核心基地,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内蒙古大学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再有2至3所高等学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体育学、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蒙)西医结合、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生态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等6个左右学科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区。
(一)总体规划,重点支持。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我区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加强对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较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加快进入国内一流行列或前列,争取进入世界一流。每五年一个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
自治区有关高等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路径,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拥有若干国内领先学科、国际前沿较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在多个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地区和民族特色的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一流学科,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国内国际竞争力。拥有若干处于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若干一流学科,扩大国内国际影响力,带动学校进入国内国际同类高等学校前列。拥有某一较高水平特色学科的大学,要突出学科优势,提升学科水平,进入该学科领域国内和世界一流行列。
加大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自治区财政将我区开展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纳入自治区高等学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统筹考虑,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地方高等学校发展的相关资金给予引导支持。自治区基本建设投资对我区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
(二)强化绩效,动态支持。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突出绩效导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资金分配更多考虑办学质量特别是学科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学校倾斜,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完善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等学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有效性。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适当减少支持力度。
(三)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建设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是我区的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部门的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鼓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围绕培养所需人才、解决重大瓶颈等问题,加强与相关高等学校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培养、科技合作攻关等方式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原则,合理调整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进一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高等学校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东北 地区,是中国的一个地理文化大区和经济大区,不是行政区;“东北”一词,最早发见于《周礼·职方氏》。“东北曰幽州,其镇山曰医巫闾。”《山海经》中,“东北海之外,大荒之中”, “有山,名曰不咸,有肃慎氏之国”。
1945年至1954年中共中央设东北局和东北人民政府,以辖辽东、辽西、热河、内蒙古自治区、吉林、松江省、黑龙江7个省区。许多人会混淆东北地区与行政区划 ,但只有个别时期,东北地区才与东北所处的行政区重合。比如清朝1636--1644年盛京总管;1947--1954年东北人民政府,东北人民政府管辖的7省区就是现在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盟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四季分明的东北地区坐拥中国最大的平原,教育资源丰富、文化产业繁荣、工业实力雄厚。
东北地区经济起步较早,为新中国的发展壮大做出过历史性的贡献,有力地支援了全国的经济建设。
东北地区在三十年代建成完整的工业体系,成为东北亚最先进的工业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原有的工业基础和紧邻苏联的关系,许多重工业建设项目也都被安排在东北。东北地区一度占有中国98%的重工业基地。东北地区主要有沈大工业带、长吉工业带、哈大齐工业带三个工业带。 形成了辽中南城市群、哈长城市群两大城市群 。主要工业城市有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抚顺市、吉林市、长春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
沈阳经济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八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秦皇岛都市圈:以秦皇岛为核心,辐射葫芦岛、锦州、朝阳、承德、赤峰等地的经济圈。
五点一线:“五点”即:辽宁沿海岸线上的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等五个重点区域、丹东临港产业园区、辽西锦州湾沿海经济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线”即:辽宁将建设1443公里的滨海路。通过打造沿海公路网,连接沿黄海和渤海的“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