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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服务指南
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居留和出入境服务指南
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1、持A、B类《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需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考核其工作水平、能力和业绩,不受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论文(著)等条件的限制,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持C类《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需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准入资格。
4、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纳入“绿色通道”职称评审范围。
二、办理程序
1、需评定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申请,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进行客观评价和考核,对申报材料和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进行评定。
三、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4、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资料、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四、办结时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评定,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评定。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851-5837328,5837217。
2、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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