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6-09-28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相关安排,兰州交通大学计划近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应聘人员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2016年5月5日至5月11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我校负责。人事处根据公告公布的“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提交报名申请的两天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6年5月13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发放

  2016年6月13日-15日,请初审通过并已缴费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免冠照片到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师资科(综合办公楼1318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我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人社部门备案)。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我校负责,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在我校网站上公布(http://www.lzjtu.edu.cn)。请笔试通过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习经历中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应聘简历(附相关证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地点在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师资科(综合办公楼1318室)。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我校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考务费)。

  六、面试

  所有笔试通过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我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人社部门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我校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我校组织对其本人进行考察。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对于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在我校明显位置张贴。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拟聘人员中,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对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兰州交通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除在本站公布外还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兰州交通大学招聘联系人:齐博 张慧

  兰州交通大学联系电话:0931-4938751

  兰州交通大学监督电话:4938274、4938419、4938429

  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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