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1月4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发布《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目标是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形成适应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协同育人机制更加有效,医防融合更加高效,学科交叉更加深入,培养能够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人才的能力明显增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科学研究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通知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
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部门所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深入推进新医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请各地各校根据《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1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一式3份)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农林医药科教育处),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材料请从教育部网站主页(http://www.moe.gov.cn)点击“最新文件”→“教育部文件”→“信息拥有司局”→“高等教育司”中下载。
联 系 人:唐博文、张亮
联系方式:010-66096767
电子邮箱:tangbowen@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教司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
2.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实施方案(样表)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筹建组(代章)
2021年12月16日
建设指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