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共收到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项目689项,其中,自然科学奖93项、技术发明奖39项、科技进步奖557项。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的597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其中,自然科学奖85项、技术发明奖39项、科技进步奖473项。
自受理项目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辽宁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