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2014-07-15 安徽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吸引、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全面提升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水平,特设立新的“皖江学者计划”。

  第二条 皖江学者专指特聘教授,皖江学者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聘任学科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三条 皖江学者计划立足自主创新,适应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安徽发展战略,侧重在与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面向国内外大力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不含本校及其它省属高校工作人员),特别是择优资助高校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推进全省自主创新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第四条 皖江学者计划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重点支持、合同管理。

  第五条 省教育厅负责皖江学者计划聘任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皖江学者计划岗位主要围绕安徽省八大战略新兴产业、“861”行动计划、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区域经济发展等相关学科,依托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研究基地设置。

  第七条 2011年至2015年,计划招聘皖江学者100名左右。省教育厅每年下达一次特聘教授申报限额,全省每年设立皖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20个左右。

  第八条 获准设置岗位的学科特聘教授岗位一般为1至2个,特聘教授聘期3年。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九条 皖江学者特聘教授职责

  1.讲授本学科的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创造性、前瞻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追赶、保持乃至超越国内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及安徽省重大战略需求、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本学科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5.履行学校确定的其它具体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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