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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无感服务”审核发放9月启动

2022-09-10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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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感服务”是指青岛人才无感服务平台智能抓取在青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及博士后信息,进行信息审核和公示后发放博士后资助,原则上无须博士后本人申报。

  9月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实行博士后资助“无感服务”、组织做好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无感服务”审核发放工作。

  据了解,“无感服务”是指青岛人才无感服务平台智能抓取在青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及博士后信息,进行信息审核和公示后发放博士后资助,原则上无须博士后本人申报。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及青岛市社保、就业、公安等系统,抓取在青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及博士后信息,经信息比对后,通过无感服务平台推送到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

  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及工作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信息及博士后进站时间、进站身份、在站期间身份变动情况、在青在站(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等博士后个人信息,并对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具体审核信息及相关资料,按资助项目类别在无感服务平台提交。单位审核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将博士后资助拟发放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会同有关部门发放博士后资助。

  博士后资助发放范围包括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站(基地)博士后,出站(基地)在青就业的博士后。

  博士后站(基地)设立2年内招收首位博士后(招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与博士后签订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合同),并在博士后站(基地)全时或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或50万元站(基地)设立资助。

  博士后站(基地)在2022年1月1日-8月31日期间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并办理完进站手续。符合条件的,给予2万元或5万元站(基地)科研资助。

  2022年1月1日-8月31日期间在站(基地)并开题的创新项目,申请时距进站(基地)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符合条件的,经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给予5万元或10万元博士后项目资助。其中,中央、省驻青单位按照当年招收博士后数量的50%予以推荐、参加评审。

  2022年1月1日-8月31日期间在站(基地)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博士后)。其中,2022年1月-5月按照每月5000元标准发放,6月-8月按照每月7000元标准发放;符合青人社发[2022]7号文件加发激励生活资助条件的,每月相应加发2000元或6000元。已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在发放博士后生活资助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2018年6月6日后出站(基地),目前在青就业满1年且落户的博士后,不含进站(基地)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海归来青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给予25万元博士后聚青资助。本次博士后聚青资助分两次发放,对于就业满一年的博士后发放资助总额的40%,就业满两年的发放资助总额的60%。其中,已享受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在发放博士后聚青资助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需要注意的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核提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由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审核提交。博士后聚青资助,由博士后工作单位审核提交。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业务咨询电话:85912793.85912041;技术支持电话:18053203613(青岛人才无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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