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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靖安:“人才新政12条”促发展

2022-08-30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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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靖安县实现人才引得来、聚的优、用得好、留得住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加快建设“双一流”靖安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

  近日,宜春市靖安县制定并出台《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助推“双一流”靖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人才新政12条”等一揽子真金白银的优惠奖励和措施,不断筑牢招才引智“凤凰巢”,为靖安县实现人才引得来、聚的优、用得好、留得住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加快建设“双一流”靖安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

  《意见》中推出的“人才新政12条”共包含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创新创业扶持、成长激励机制、人才服务保障“四大工程”,重点对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博士后人才及鼓励县域企业引育人才等方面,量身打造一系列含金量高、吸引力强、辐射面广的激励政策。明确每年投入不少于5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不同程度的奖补;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县财政统筹发放每月最高1000元补贴;对新认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引进高端人才保障每月不少于600元的租房津贴或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入住,并根据不同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拓宽人才服务范围,建立人才服务卡,给予医疗保障、配偶随迁、子女入学、景区旅游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可优先晋升职员等级、优先评聘专业技术岗位、优先推选“两代表一委员”,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选拔到领导岗位并依据政策调任公务员。

  为切实保障《意见》的有效实施,靖安县委人才办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靖安县人才政策待遇兑现申报细则》、《靖安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实施细则》和《靖安县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细则》等9个配套细则,构建了“1+N”人才政策体系,确保靖安“人才新政12条”真正落实落地,努力把靖安建设成为区域性人才聚集新地标,进一步推动靖安在“十四五”时期人才引聚用留上实现新突破。

  靖安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表示:“靖安将悉心栽好‘人才树’,用心当好‘店小二’,以高层次人才需求为主线,不断优化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提高人才政策的精准度和覆盖面,通过政策的‘含金量’,引来更多的‘千里马’,跑出靖安发展‘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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