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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大科学计划:多边合作经费、成果咋管理

2018-04-23 中国科学报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重点任务,从制定规划、投入和管理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方向性要求。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重点任务,从制定规划、投入和管理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方向性要求。

  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是人类开拓知识前沿、探索未知世界和解决重大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我国在现阶段提出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具备了哪些条件?还需要在哪些方面作更充分的准备?

  展现国家科研形象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政府和国际性组织在各科学领域组织实施的具有代表性的大科学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大约有51项,中国作为合作成员参加的约有21项,占总数的41.2%,主要集中在全球变化、生态、环境、生物和地学领域。这些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的牵头组织方大多以发达国家为主。而我国在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面几乎是空白的。

  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向涛看来,“中国不能永远跟在别人后面走”,所以目前提出《方案》是一个好的时机。“我们不能等待时机完全成熟再做这件事,从某种意义上说,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的时机永远没有成熟的时候。因为我们在往前走,别人也在往前走。”

  “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可以体现我国的科研形象。”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国梁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德国的赫姆霍兹研究会下属大科学中心,“其核心定位就是体现德国的国家科研形象”。

  “从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科研形象来说,牵头组织和主导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杨国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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