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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利益博弈:学术论文开放获取离我们还远吗

2018-03-05 中国科学报

《自然》杂志最近刊登的一份报告显示,几乎半数被搜索的学术论文都可以免费合法地下载。该报告称,开放获取论文比例仍在稳步增长,这可能会影响到大学图书馆并导致一些机构取消订阅。开放获取是未来的趋势,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我们几乎可...

  《自然》杂志最近刊登的一份报告显示,几乎半数被搜索的学术论文都可以免费合法地下载。该报告称,开放获取论文比例仍在稳步增长,这可能会影响到大学图书馆并导致一些机构取消订阅。开放获取是未来的趋势,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我们几乎可以免费阅读所有论文。

  不过,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是,目前开放获取仍然还是期刊出版社、数据库运营商和科学共同体之间的博弈。我们离开放获取究竟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科技论文版权的特殊性

  “著作权和版权的目的是保护版权人创作的积极性。”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尹锋林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过科技论文有其特殊性,其作者基本都是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科研人员,他们作出研发成果进行发表,这和文学艺术作品还是有区别的。”

  尹锋林解释,著作权法和版权法当然既保护科学作品,也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但二者的区别在于: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版权保护,比如音乐作品、文学作品、电影作品等等。但科技作品的主要功能是传播知识,而且科技作品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有科研单位的,有科研项目支撑其研究和发表,使其科研成果最终得以传播。“版权保护对科学作品的作者的利益保护不如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那样重要和关键,毕竟前者还有除了论文发表以外的收入来源。”

  既然研究人员发表文章的本质是进行交流,为何会形成需要付费的局面?

  “论文的传播、发布原本被当作科学共同体的一部分。”中科院科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胡升华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比如早期英国皇家学会收取会员会费并将其中一部分投入到出版中。“后来出版经营这一部分工作被推向社会,有人觉得从中可以盈利,社会化公司愿意去接收这些期刊,很多学术组织也愿意把期刊交给这些社会化公司去办。”

  对于学术组织来说,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投入,“毕竟学术论文不能盈利,靠出版论文和销售期刊维持成本逐渐变得不太现实,一直到一些数据库商做大之后,依靠垄断的价格和经营才使得期刊成为盈利的手段。”胡升华介绍,在大的数据库经营商的运作下,期刊的定价成为垄断性定价,远远超过一般杂志的定价水平,“有的英文期刊的定价最高的可以达到1万元/年” 。

  多方的利益博弈

  期刊和数据库正常的运营费用和科研投入是一样的。“如果把它作为科研工作系统中的一部分,这部分是需要为了传播投入的,如果说把它作为商业模式的一部分,就要遵循商业运作的规则。”胡升华所谓商业运作的规则,指的是必须去考虑一些盈利手段,不管这些手段是向作者收费、向读者收费还是向广告商收费,总会有自己商业上的考虑。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不能一概而论,因为这种营销是有成本的,成本总需要有一个出处,不是科学共同体来出,就是商家来出,或者由读者和作者个人来出。”

  数据库商之所以一开始对开放获取持抵制态度,也正是出于盈利的考虑。随着出版的网络化、电子化和结构化,很多人认为获取信息的成本并不高。“但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开放获取和开放出版对于出版社和数据库商的经营成本来说还是很高的。”胡升华表示。

  科学界当然一直希望可以全面开放获取,一方面对作者有利,另一方面对文章的传播有利。

  “数据库的使用者和作者都很希望可以全面开放获取,并由此制定了一些政策。”胡升华介绍,比如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就特别强调和规范了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义务和科研出版物开放可获取性的一般性要求。但现在已经形成了大的数据库经营商的垄断局面。“最好的一些期刊基本由这些数据库商来控制,这里面就存在着科学共同体的利益与数据库经销商利益的博弈,他们毕竟控制了期刊,也就控制了论文的源头、数据库和平台。作者和读者面对数据库商是弱势群体,缺乏话语权。”

  开放获取路在何方

  “开放获取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来说还是非常必要的。”尹锋林不否认期刊社和数据库商也要考虑到自己的收入来源。“开放获取会涉及多方面的利益,比如期刊社、数据库商、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等等,确实需要进行综合考虑。”

  目前的发展现状是,数据库商也正在探索开放获取的盈利模式,“他们也开始不反对开放获取,但最终还是把这一部分成本转嫁到了科研机构或者作者身上。更多买单的是图书馆、科研机构。”胡升华介绍,除此之外,他们又找到了新的业务和盈利模式:让作者付费开通开放获取。“现在许多期刊给了作者两种选择,或者是选择开放获取,或是传统出版。前者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胡升华说。

  “在争取开放获取方面,科研人员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也是无能为力的,这就需要科研机构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对开放获取和知识产权政策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共识,进而和国际期刊进行谈判和沟通。”尹锋林说,国外的科研机构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的选择是组成共同体对开放获取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作明确的约定,形成一个国际惯例。

  在尹锋林看来,现在很多期刊社和数据库商已经进行了一些尝试,比如论文首发一个月之内收费,之后进行开放获取等等。“这些都是有益的尝试。”尹锋林认为,只有这样,开放获取的前景才可能形成一个有利局面。“因为期刊社和数据库也要依靠科研人员的研究论文作为传播内容,争取能形成互利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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